我上个工作因为和领导一点矛盾,于是辞职了,到现在已经有五天了,这几天因为两天是周六日?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什么,父母不需要你的解释!给人家打工都这样,得看人家脸色.最好重新找份工作,做父母的不是说你挣多少钱多了不起,是希望子女能过得好,开心快乐!加油
1.你已经出勤的工资可以拿到,单位必须支付给你.旷工只扣旷工期间的工资,不扣已经出勤工作的工资.2.单位未在你入住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
3天时间,太短了.找工作这个事儿,是不能着急的!慢慢来,肯定能找到理想的工作的.另外,在职场上与人交往不可能没有矛盾……应该抓大放小,不能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