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工伤待遇多年后还要求公司支付最低工资标准
你好.工伤二级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多年,享受护理费,和工资,想问工.
一、申报工伤;二、工伤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治疗终结后,有后遗症的,可以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事务.
在职工出现工伤事故,并已认定为工伤,工资怎么发,是最低工资还是.
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在停工留薪期间您好
关于受工伤后,享受的待遇和赔偿问题!
总体上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方面: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用人单位多年未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能讨要回来吗
可以!
工伤赔偿标准!
按照工伤标准支付,护理费医疗费交通费需要按等级支付,不需要额外支付生活费
工伤六级伤残职工已享受3年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现本人要求.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2oo7年出的工伤,公司按最低工资发放,现在2o15年离职可以要求公.
可以要求补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享受工伤待遇后还可以向单位提出额外要求吗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伤20多年未解决 现在能否要求赔偿
如果因旧伤复发仍可以办理相关待遇.
工伤伤残社保局赔偿后还能要求公司赔偿么
1:可以要求,工伤社保局给的只是因为你单位和你缴纳了社保等保险给你的费用,你还可以主张赔偿2: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