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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2004年8月6日入职、2014年4月30日离职后于2014年11月3日入职至今同一家公司?

请问: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一年是如何计算的?比如:本人于2014年.

请问我2004年8月6日入职、2014年4月30日离职后于2014年11月3日入职至今同一家公司?

简答:1、分成两部分: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a、双倍工资:分月按年计算时效.eg.从2014年6月份入职后的一个月(即7月份)的双倍工资,如果你在2015年7月份结束前没有主张就超出诉讼时效.但比如说你若在9月份主张,则2014年9月之后的工资都支持.(备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均采取上述认定方式.) 双倍工资仅从入职后第2个月起计算至第12个月(共计11个月),入职之日起超过12个月后视为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12个月后不计算双倍工资. b、社会保险和及本人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诉讼时效自职工离职之日起计算一年. 2、3、4、依据第1点的回答可以自行得出答案.

2011年4月23入职到2014年4月30离,请问有几天年假?2014年有几天.

年假不是看你入职来算的,是从你第一份工作开始交金算起.满一年到十年以内是每年五天,10到20年的是每年10天,20年以上的是每年15天年假.

2015年8月1日进公司,2017年4月30离职请问我还有多少天年假?如.

这个要看公司的规定的,不过正常来说你是8月初进公司的,4月底离职的,也就是有三分之二部分的年假了,按照一年5天计算也有三天的.

我是8月6日提交的书面离职单,公司批到9月30日才批准我离职,请问.

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员工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事实上你9月5日即可自动离职,公司方面不能追究你擅自离职的责任,至于公司延期批准,是公司经营问题,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是2012年10月入职的.2014年7月离职,并于八月提出劳动仲裁请.

此职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到你单位工作.如果由此给原单位造成损失,你单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你和职工未签订合同,社保也未转移到你单位,除了工作交接外,也没什么离职手续需要办吧

我是2014年4月入职到2016年6月离职,请问我可以休多少天的年假?

你最多申请10天年假,不过,你提出辞职,单位不会批准休年假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年假工资赔偿.

员工在2014年620日入职签了3年合同2014年9月29日让其离职应如何.

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金.若你没有过错,公司应该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工作未满六个月.

我是2015年7月24日入职于2015年8月31日离职,可我把离职日期填成.

工资必须给的,不给投拆,找人事劳动部门,会处理的,放心吧

你好,我是2013年5月27日入职一家公司,2014年6月11日提出离职,.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你只要依法提出辞职,能证明你已提交书面辞职书,则你无须公司批准,自提交辞职书之日三十日后即可离职

2012年11月6日入职,2016年8月31日离职, 公司规定满一年有5天.

2013年没有年假,不足一天的年假不予计算,因此2013年没有年假.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5天(法定年假是以自然年为单位)11月6日后加1天(后面加的这天是企业额外福利,具体执行方案由企业确定,法律无规定,至于有效期到什么时候截止看企业规定).2015年同2014年情况.2016年法定的只有3天(因为8月31日离职,工作了全年的三分之二,应该为5天乘以三分之二后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