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抗疫志愿者有工资吗 疫情当志愿者有钱吗
香港疾病津贴和年假薪酬问题
癌症患者医疗期按工作年限确定,并可延长;解除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一、解除
《劳动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三)款、第四十七条、《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劳动者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的时限。
根据劳动部《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文件规定,患癌症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有人了解香港社工是怎么一种工作吗
社工可以理解为拿工资的志愿者,工作内容包括照顾探访孤寡老人,残疾人士,问题少年之类的。
社工好像还挺难当的,似乎是要读社工系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