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三级残疾国家待遇是什么 肢体残疾等级补助
三级残疾有什么待遇?
三级肢残属于是低度残疾,城区户口一般低保补贴个人是在元内,农村户口则是元2再补充一点就是个个地域的经济收入与支出不同补贴数额也不同,如果是重度残疾1--2级的话国家还会给于360元重度残疾护理金(年),三级残疾的在平时由政府发放的社会福利均可以享受
三级肢体残疾享受政府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后可分为以下三种致残等级情况按不同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是三级残疾(肢体)国家有补助吗?
三级肢体残疾国家没有补贴。
国家政策只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三级就要看地方政策,如果困难可以申请低保,也会有生活补贴的。
三级肢残属于是低度残疾,城区户口一般低保补贴个人是在150---250元内,农村户口则是100---180元月,各个地域的经济收入与支出不同补贴数额也不同,如果是重度残疾1--2级的话国家还会给于360元重度残疾护理金(年),三级残疾的在平时由政府发放的社会福利均可以享受。
扩展资料:
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生活补助费
三级肢体残疾人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越详细越好
三级残疾人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对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对各类残疾人工疗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减免税收和管理费。
盲人就业仍以个体私营和组织起来从事保健按摩为重点,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等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和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应优先录用有按摩技术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盲人按摩人员。
另外,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国税部门对生产销售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经批准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工商户从事其他经营所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收入,按适用税率(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地税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员个体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管理费、个体协会会员费予以酌情减免。
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申请减免报告书直接向当地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为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支持企业接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并立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2条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根据上述精神,国家对残疾人自谋职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制定了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残疾人就业怎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照顾呢?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残疾人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经由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权威机构认定后,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人福利企业是指由民政部门和街道办接受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及肢体残疾)达到-定比例的企业。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或者有所得的,凭《残疾人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二)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及肢体残疾)达到规定比例;
(三)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四)每个残疾职工都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五)有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六)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七)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规定
(一)残疾人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可免征增值税。
4.残疾人员从事小型工商经营的自有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城镇残疾人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6.残疾人专用车,免征车船使用税。
7.免征营业税的同时一并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残疾人福利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安置的“四残”人员(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含35%)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可免征营业税。
2.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3.残疾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的用地、车船、房产,可分别免征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
4.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条第三款所列项目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给予返还全部已征增值税的照顾。退还办法是: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在每一纳税期满10日内,如实进行纳税申请,并填开税票缴纳税款,由县级税务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将已缴纳税款全部退还给纳税企业。
凡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条第三款所列项目外,如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返还办法是:企业应先按规定纳税,全年发生亏损,年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返还。
下列项目不得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属于应征收消费税的货物,不能享受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一律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3)民政福利工业企业享受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货物,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对外购货物直接销售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办法。
(4)民政福利工业企业销售给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出口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办法。
(5)从事商品批发、商品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得减免增值税。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增值税。
5.免征营业税的同时一并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你们当地可能还有和上述不同的减政标准,具体请向当地税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