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老板说双倍工资,后面又不给了,怎么办?
惯性加班没有加班费,怎样处理比较好?
法律措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同时,也规定公司可以让员工调休。
如果加班费没有,调休也没有,员工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前,请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上下班打卡记录、加班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获批记录等。
实践经验:如果身处于加班文化的公司,工资待遇如你所愿,正值青年的你可以可以考虑接受这种文化,比如华为;要么转身离开。
如果只是因为近期的某项目临时加班,平时都能正常上下班,建议把这个项目作为能力提升的磨刀石。
如果是每天的工作基本上都要加班2至3个小时,这已经是常态了,有时候干工加班到深夜,是你一个人这么加班,还是部门全都是的?如果是你一个人,问题在你身上;如果是一个部门都有加班情况,只是时间长短不一样,那基本上可以确定为加班文化了,向一个加班文化的公司要加班费,基本上不现实,除非你现在很重要,老板可能会“缓一时之急”给你加薪或者根据员工条例,表扬你兢兢业业,给你一个象征性的奖励。如果整个部门都不加班,就你一个人加班,很有可能是分工问题,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如果是在正规大公司里面,如果你熬出来了,你可能离晋升不远了,毕竟老板喜欢乐于奉献的人,但同时你可能会成为其他人中的“另类”;如果你只是在很小的私人老板那里,你可能得到的不太多,性价比不高。
关于劳动合同厂方违法等问题该如何处理
没关系的,你们要有信心才好!
首先,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所以你们试用期为3个月已属公司违法。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应向你们支付的钱数=按正式员工工资 X 超额月数 + (正式员工工资 - 试用期工资)X 超额月数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用人单位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要付法律责任。
第三,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无大碍,因为你们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你们拥有一份默认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你们是2011.7.21进入该厂,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合同截止日期应该为2012.8.21。所以,你们从2012.8.21至补丁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均可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对于参保问题,这个是国家强制实施的,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你们可以像仲裁机构提供补缴社保的申请。此时,个人和用工单位均需按比例补缴社保。
第五,人社局不可能收你们单位红包的,这样他们就构成犯罪了!这些权利需要你们个人去要求去申请,不然的话人社局是主动出面解决的。另外,用工单位有义务提交相关证明,如若拒绝提交则是违法,此时,无论谁是谁非,均由用工单位承担相关后果。
综上所述,你们拥有法律优势,应该用法律当自己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嗯。突然想起来,单位威胁让你们离职对吧。这个也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不可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我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应该也没有什么严重违纪行为什么的,所以不用太担心。当然,用工单位会劝你们辞职。如果你们也不想在这干了,那么千万别自己辞职,你们就利用用工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问题向仲裁机构申请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用工单位由于违法违章必须同意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你们工作时间较短,即使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没多少钱,所以慎重考虑离职问题。
我该辞职吗?[200分]
1、这是困扰很多设计师的问题。其实,在任何设计公司,包括世界一流广告公司,设计都是有客户说了算的。你那里老板就是客户。
2、商业设计不是你的美术作品,你觉得最时尚最有创意就好。设计是用来影响酒店消费者的,老板有多年经验,他认为自己最了解自己的消费者,他担心你的创意消费者看不懂,或者太新锐,因为消费者可能平均年龄大,他觉得他要的设计虽然平庸,但是有效。看看世界一流品牌的饮料和运动鞋为什么创意棒?因为目标消费者是年轻人。看看世界一流洗头水洗衣粉为什么创意平庸?因为目标消费者是全年龄层的人。其实这些广告可能是同一家广告公司做的。你还没掌握这些,你觉得老板会把事关酒店生意的设计完全交给你吗?他当然要干涉。
3、你的待遇不错,看来酒店生意不错,说明老板的策略和你与他合作完成的设计是有效的,就是好的。老板现在还没有认可你是一个设计师,只当你是操作员。我们很久以前做广告的时候,很多优秀的设计师都不会使用电脑,每个人都配有操作员。你现在有如此好的就业机会,应加紧学习。等你的设计真的很牛的时候,就要同步提高自己“卖稿”的能力。
4、最优秀的设计师都同时是设计和卖稿的高手,或者是一群高手组合。客户确实良莠不齐,虽然我们一般见到设计师与客户意见分歧,都是由于设计师对客户的策略意图和市场顾客把握不足,但是也有情况是客户决策者素质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优秀设计师认为最无能、最无效的行为,就是抱怨客户素质低。因为这是设计师拿出卖稿绝活的最佳时机。他会以大家共同认可的事实和研究数据为基础,深入浅出地分析,从策略到表现,加以用小型消费者测试证实,让客户心服口服地接受创意和设计。
5、另外建议,想在设计专业上有长远的发展,最好尽快到大型专业广告代理公司泡。如果觉得现在的企业也不错,最好考虑自己逐渐向管理和酒店专业经营方面去发展。
6、祝前途无量。
劳动者保障,试用期劳动合同疑问。
1,你所在关于试用期的问题,看劳动合同法的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都可以 ,但最好是书面辞职,递交辞职报告的同时要求单位给一个回执,表示收到你的辞职报告 ,同时也为避免将来进行劳动仲裁的纠纷。
三天之后可以正式离职,不管单位是否明示批准,在离职时单位应当结清实际工资日的工资,如果有拖欠,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
试用期合同应当是包含在正式合同中的,合同应当是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一个月后第二个月起无合同,一年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试用期约定不合法,超出部分要按正式合同的工资补发,试用期转正也不需要提前告知,只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自动转正。
2,关于工资,没有特别关于大学生的规定,法定的规定是工资不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为合法工资
3,关于加班,属于自愿性质,要单位和职工协商,每天一小时,最多不超三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工资以你日工资除以8计算,平时150%,周末200%,法定假日300%且不得倒休
4,最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合同,一年内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另外违反工作时间制度的加班费,如果没有社保要同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申请仲裁你只要能证明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其他的举证责任在单位,你可以在职期间申请仲裁,也可以辞职之后再申请 ,保留像工作证件、工资条、签名的公司文件之类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