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病假要扣工资吗? 病假工资规定2020
请病假要扣工资吗
请病假是不扣工资的。因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中有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扣工资吗
一、计算基数的确定
依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和加班加点的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计算系数的确定
具体的计算系数又分为患病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和患病期在六个月以上的两种情形:
1、员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员工患病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你工龄是多少啊,我初步算下,
你扣税和扣金完应当是6400左右
你每天的正常工资应该是6400/21.75(劳动法规定每个月平均21.75天)=294元
单位计算的你加班三天,双薪,也就是每天258元。
但是中间有个比例系数的,其实按照系数为90%算下来,差不多~
员工病假期间需要支付工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对休病假扣工资有规定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根据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
期。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
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
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