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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遗嘱是从31岁到39岁的。现在遗嘱内容已经生效。没人收尸,没人埋,没人送葬,没人烧纸。

我的遗嘱是从31岁到39岁的。现在遗嘱内容已经生效。没人收尸,没人埋,没人送葬,没人烧纸。

【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

1、遗嘱继承是有期限的,一般的财产继承是两年的期限。继承期限的起算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计算。

2、遗赠的,必须在知道后两个月做出是否接受还是放弃遗赠的表示,不表示则放弃。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父母生前立的遗嘱过世后生效,现在遗嘱不见了怎么办

你好,遗嘱不见了,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

遗嘱里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该如何判决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排除这个按遗嘱走程序,当然要保证遗嘱真实有效。

法律咨询:想问下 子女在老人遗嘱中没有遗产,在遗嘱生效后,此子女有没有遗嘱知情权,如有会是什么结果?

你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虽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遗嘱知情权,对遗嘱执行人的规定也不完备。从实务中如果有知情权的规定,并把遗嘱执行人作为义务人,可与预防纠纷发生。目前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要行使知情权,一是向遗嘱执行人或持有遗嘱的人提出看遗嘱的请求。如果遗嘱没有问题,一般会让看遗嘱。看后如发现遗嘱有伪造之嫌,在行使起诉权。二是,按照法定继承直接起诉遗产管理人要求分割遗产,如不愿分割,其就要用遗嘱作证据,证明按照遗嘱取得相应的财产。这样也可以达到看遗嘱的目的。这样显然比较麻烦,程序过于复杂,成本过高。以上两种方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