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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什么时候开始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河北省) 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法律规定

法律什么时候开始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河北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法律规定

法律什么时候开始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大概是92年,各地不一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保险有哪些?

必须交的有五险一金: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其中的工伤为单位交纳,比例是按出工伤的比例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交不交由单位决定。

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必须的,但是员工社保缴纳已满15年,那单位不再给其缴纳社保行吗?违法吗?

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因任何其他方式予以免除,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在内的方式都不行。

一旦有逃缴社保的情况发生,单位会受到社保机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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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是的,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责任是非常大的,除了要补缴未缴、少缴的社保费以外,罚款数额也非常大。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任相对减少,只要用人单位及时补缴,滞纳金的责任不算很重。但相对于正常缴费来说,仍然是“不菲的支出”。

《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在这之前还主要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持续的,应当连续进行查处。如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均存在少缴社会保险费行为,只查处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的少缴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未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