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月压差价压了六个月然后不结!信息也不回了! 现在的劳务派遣太坑人了
劳务派遣不能超过6个月?
二者并不矛盾,”前款中的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是对用工单位的临时性工作岗位的一个解释,即何为临时性工作岗位。如果该工作岗位的存续时间超过6个月,那么则不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
而后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是要求派遣单位需要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A公司派遣员工到B公司工作,是要求A公司需要和劳动者订立合同,而非B公司)其主体是派遣单位而非用工单位。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务公司一直拖着差价不补,进来的时候跟我们说离职当天三天之内补完差价,我有他的信息作为证据?
有信息证据,可以向单位工会,劳动部门反映,由他们进行仲裁。
劳务派遣工超过六个月合法吗
劳务派遣工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属于违法的。另外,对于超期派遣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公司答应给的价钱现在不给了怎么办
首先问一下签定劳动合同了吗?如果没有签口头讲的没有任何办法。如果有找劳务公司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去当社会保障局告劳务公司。因为按规定发生劳务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所以可以按告诉你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