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清偿后能否向另一追偿?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1-11-09 11:24:35 • 作者:JUSTIN •阅读 5722
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清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期间已由一方偿还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追偿吗?
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期间已由一方偿还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追偿吗?
婚姻法专家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借了几千块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偿还了这笔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或夫妻名义借债,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借债,并用于个人共同生活需要以外的债务;
3、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本案中,你所提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借了几千块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偿还了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偿还,不应计算为个人债务。
清偿共同债务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清偿共同债务后,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偿的。
前提是先确定是不是共同债务。
如果不是共同债务,那怎么清偿得要另说。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