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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小说开头借用其他设定算侵权吗?比如借用漫威无限宝石,在原创故事中使用无限宝石设定算侵权吗?

商业小说开头借用其他设定算侵权吗?比如借用漫威无限宝石,在原创故事中使用无限宝石设定算侵权吗?

漫威同人作品商用可以? 算不算侵权?

同人作品放在网上免费分享是不会侵权的,如果用于出版等商业用途,就构成侵权哈。

你可以参考一下金庸与作者江南的侵权案件。

2015年,金庸起诉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的作者江南(本名杨治)以及三家出版商。

称其未经授权在小说中大量使用金庸小说中的知名角色,如郭靖、黄蓉等,且其故事情节本质上与金庸小说存在相似之处。

要求公开致歉并赔偿500万元。

2018年8月16日,法院宣判江南存在不正当竞争,但并不构成侵权,判决江南赔偿金庸188万元,并公开致歉。

该宣判称——

江南笔下的《此间的少年》并没有将情节建立在原告系作品的基础上,所以并不构成对金庸先生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但是由于江南的此间的少年的出版发行,是借助了金庸笔下一些较为有名气的名字,所以客观上增加了自己的竞争优势,使得限制了原告的市场空间,夺取了本应该属于金庸小说所享有的商业利益,所以一定程度上是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这也为同人作品的版权问题确立了一个界定条件:

“同人作品本身不侵权,但商业化则侵权。”

也就是说,

如果你创作了一个同人作品,

免费挂在网上给大家看看是无所谓的,

但如果要开始用于商业用途,

比如出版、拍电影、生产周边物品等

那就需要交纳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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