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对方一直不去定损和修理车辆,我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不同意定损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对方一直不去定损和修理车辆,我怎么办?
关于对方全责但是不去定损的情况,可以先尽快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您还可以拿着交警开具的交通裁定书或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通队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协助您联系对方、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实在不行您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八十二条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平常开车时要尽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app,经常性地查询事故高发地区的提醒,在这些警示提醒的地区,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
我全责,对方不去定损修车,我怎么办?
直接找交警,有规定多长时间不定损,交警会跟对方联系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给我做定损,我怎么办
1、如果交警队已经下达责任认定,对方是全责,对方也签字了,你不用配合对方修改责任认定。除非对方车主先行垫付你修车的全款,否则不能谈。
2、如果你先垫钱修车等着对方报销,别天真,最后的结果是,你自己在无责的情况下修了自己的车,全责方则拿着报销的钱逍遥法外,交警队和法院都帮不了你。
3、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对方的保险公司仅与对方车主有保险合同关系,与你一分钱关系也没有,能不能报销也与你没关系。对方车主对你的财产也就是你的车造成了损失,是你和对方车主之间的事情,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关系。
4、所以你不用管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不要与对方保险公司联系。对方车主说保险公司不报销他也没办法完全是为了推卸责任。
5、如果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小公司千万不要变更责任认定,变更之后一定不会是全责了,拿出这个说法就是套你的,除非对方车主先把全款都给你,钱不到手,一切免谈!!
6、你在保险公司撤案,也可以根据变更的责任认定再报案,但是巨麻烦,不推荐。如果对方就这个态度,不解决问题,给你一个艰难的建议,先到交警队所在地的市级物价局的价格鉴定中心(最有法律效力)对你的车提出单方作价(需要交警下委托书,这也是交警的义务),根据物价局的作价单,你先垫钱把车修上,然后拿着三样东西区法院起诉,一是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二是物价局的作价单,三是4s店的修车发票,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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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简单来说,“代位赔偿”就是由您的保险公司先行向您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例如,您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您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先由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您,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一、“代位赔偿”的适用范围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恰好是一辆刚刚购买的新车,还没有上任何保险,如果此时您与它发生了事故,对方司机不给您相关赔付的话,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在交警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二、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免赔
车祸,我全责,对方不修车,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
坚决不给,对方想要赔偿早晚得起诉。否则超过时效对方权利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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