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明细和实际不一致,这种金额变化的能查出原因吗? 公积金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为什么公积金缴存的和实际到账的不一致?
一般情况下,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均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纳。并将单位和职工本人所缴存的公积金全部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职工购房的长期储金。
用人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职工“实际工资”不一致,首先要排除的是,这“实际工资”不是本年度的,如果把本年度工资水平作比较,那肯定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一致。除非是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则以职工年度内职工月工资收入为缴存基数。
如果排除了“实际工资”不是年度内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基数,企业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然相应减少。企业的行为就是属于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经核实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予以立案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职能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并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处罚。
为什么网上查的公积金与实际不符
可以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建行公积金查询余额和自己的实际余额不符是怎么回事
公积金查询到的就是实际余额,不知道LZ所说的自己的实际余额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对不对呢。
我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总余额与下拉框内的明细余额不符是什么原因
1、找到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如果单位没有向职工公布,就到人力资源部那查询。
2、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以烟台市为例,在百度里搜索“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搜索结果里选择官网,点击进入
3、在官网主页上输入身份证号、公积金账号、验证码,点击查询
4、这时就可以看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了
5、如果不方便上网,还可以这样计算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参加工作以来每年的缴费基数*当年的缴费月数*2,然后在加总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