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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律是不是规定我们如果被打或者被杀,只要没有被打死都不能反抗,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现在的法律是不是规定我们如果被打或者被杀,只要没有被打死都不能反抗,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义务是什么,是不是法律规定我们能做或不能做的,比如法律规定你不能去杀人,这也就是说你有不能杀死

法令义务包含法令直接划定法令主体应当履行的义务和由法令主体约定因该约定不违背法令的制止性划定而受到法令庇护的义务。法令义务应当履行,如果不

履行大概不得当履行,将受到法令的制裁,法令自己便是由特定国家构造通过特定步伐订定并由特定国家构造来保障实施的,因此具备国家逼迫性。

但是法律责任跟法律义务之间又有这样的关系的

首先,法律责任典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鸿沟,以否定的法律结果防范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

其次,在权利受到挫折,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帮助权利、强逼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

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结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逼责任人作出一定活动或不作一定活动,帮助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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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是如果被别人打 自己不能反抗如果反抗自己也犯法了

不是这样的,

见: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有个人在法律上已经被认为死亡(其实没有),或者无国籍人员,被杀后,杀人者犯法么?

首先,许多国家的刑法中都确定了“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例如,我国《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无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亦无论罪行是轻是重,以及是何种罪行,也不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何国公民的利益,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

实施杀人行为的人,如果是中国人,则在境外实施杀人行为,我国司法机关仍然应当按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国家刑法中确定属人原则的,同样应按该国法律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其次,被害人如果在法律上认为死亡,但实际没死。按照我国法律,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即可由法院宣告死亡。但是,如果本人没死,法院应撤销死亡宣告。因此,被宣告死亡的人仍然享有生命权,无国籍人亦然,实施杀害行为的人仍然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各国均规定违法刑法、实施杀人行为者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是违法实施了杀人这一行为即追究、而未考虑被害者的国籍、以及法律上是否宣告死亡。

请说如果有人要杀我,我如果不拼命一击则必死无疑。我反击误杀了他,我也死刑吗?所谓的法律只看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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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想那么复杂啦~~法律不是你想的这么僵硬的~法律是允许你在受迫害的条件下做出的反击行为的,不知你是否听过“正当防卫”这个词呢?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且刑法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是说,如果有人一定要杀你,即使你为了保命而将他杀死,此时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这个又可以叫做“无限防卫”,就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说法。不知你听懂了没,不懂再问啊~~~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