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个税法考取个税师容易就业吗?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 个人所得税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你报就扣你的,一个月收入5000,要交税,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掉500你就不要交税了,你的实际工资还是发5000,如果不扣除你这5000要交税,交完税实际工资就发不下来5000了。
新个税从2019年1月1日施行。
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主体是租房的人的工资薪金,也就是租房客。
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是您以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二是您以及您的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在前一段时间,由于国家实行了个税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多人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退税,不少人都退了几千元税,有人的退税甚至有数万元之多。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税的改革也是利国利民的,比如其中的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购房的工薪族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福利。那么,什么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是这么规定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对于夫妻双方而言,他们可以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不过,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年之内是不得变更的。
那么,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我们简单地举个例子,如果你一个月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收入是8000元,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的规定,你就有3000元的纳税金额,这时候,如果你有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就可以从中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也就是说,这时候你就只需要从剩下的2000元的工资中进行纳税了,具体的纳税金额为:2000×3%=60元,所以,你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0元。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两人婚后只能选择一套房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而不能两套房同时享受100%的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