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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有什么特点?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有什么特点?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因此,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对这部分收入按照规定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得到的补偿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么?

合同到期,得到的补偿金,不是经营收入,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五险一金,其中的三险和一金,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二险完全是用人单位交纳的,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补缴。

劳动合同解除后,职工所得补偿金是否也要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税?

一般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同到期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所给的经济补偿金 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