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已经开具过税收完税证明,该申报是否可以进行更正?已开具的完税证明如何处理?个税师(
- 增值税报表已经申报,并且过了征期,但发现申报表有了错误,请问还能更正吗?应该怎么办?
- 电子申报已经申报完税了,可以撤销申报吗?
- 申报期报表数据填错了,过了申报期修改,但是税款还是原来的信息,不知道现在更正的这些报表是否有效?
- 契税完税证能更正吗?
增值税报表已经申报,并且过了征期,但发现申报表有了错误,请问还能更正吗?应该怎么办?
可以的
虽然申报期已过,但是办理的记录会保留在系统内,可以到税务厅申请重新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三个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销项税额”的合计数等于《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合计数、普通发票销项税额合计数、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务劳的税额三者之和。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销项税额”的合计数等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数、收购凭证进项税额合计数、运输发票进项税额合计数三者之和。
3.《发票领用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销售额”栏、“税额”栏专用发票小计数应分别等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中“销售额”栏、“税额”栏的合计数。《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销售额”栏普通发票小计数应等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销售额”栏与“税额”栏的合计数之和
同时《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税额”栏普通发票小计数应等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税额”栏的合计数。
扩展资料:
申报资料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试点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电子申报已经申报完税了,可以撤销申报吗?
1. 只要还没有过申报期的截止日,还是可以撤销申报或者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正确的申报数据的;但如果已经过了申报期那就没有办法撤销申报了。
2. 地税申报只有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还可以修改申报的内容,地税的综合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如果已经申报完成并上报了就是无法作废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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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报表数据填错了,过了申报期修改,但是税款还是原来的信息,不知道现在更正的这些报表是否有效?
申报期过后,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表无论是否涉及税款都有效。如果更正报表后,形成多交的可以留抵或者退税。
契税完税证能更正吗?
可以更正的.
拿上你原来的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
上原开具票据的税务机关去变更换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