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个月?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不超过240个月)30年的可以吗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住房贷款利息
- 纳税人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可开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不超过240个月)30年的可以吗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住房贷款利息
1000可以扣除,不是你少交1000
而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把各种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你这个1000),再减去5000起征点,剩余多少,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000应发工资-公积金2000-医疗保险金200-养老保险金800-专项附加扣除1000-起征点5000=1000,那么你上税,就是1000*第一档费率3%=30元
如果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你的个税是
10000应发工资-公积金2000-医疗保险金200-养老保险金800-起征点5000=2000,那么你上税,就是2000*第一档费率3%=60元
第一档费率都是3%,扣除多少,就相当于少上税 扣除金额*3%
在发工资的时候,就少上税,少上的说,就发到工资卡上,体现在工资上
纳税人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可开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
住房贷款利息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一项。
51个税问答提醒,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因此,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纳税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简单来说,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