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无凭无据人身攻击报警人兼受害者致受害者抑郁该怎么办? 警察滥用职权怎么举报
更新时间:2021-10-20 03:24:42 • 作者:JOHNNIE •阅读 7835
- 如果有人恶意中伤, 造谣诽谤 恶意重伤 若无据证 造成受害者心灵创伤 精神伤害我,我可以跟警察说么
- 如果是警察没有证据知法犯法乱用职权限制人身自由拘谨2个小时谁来管?
- 警察利用职权违法乱纪受害者怎么办?
- 警察污蔑受害者会如何处理
如果有人恶意中伤, 造谣诽谤 恶意重伤 若无据证 造成受害者心灵创伤 精神伤害我,我可以跟警察说么
没有证据不可以,建议收集证据,依法起诉侵害者。
如果是警察没有证据知法犯法乱用职权限制人身自由拘谨2个小时谁来管?
你也可以报警或者举报他们警察署单位,因为每个人都受法律约束,不可能不受局限,同时人身自由拘谨2小时真的是犯法。
警察利用职权违法乱纪受害者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警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公民或组织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人民警察法》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警察污蔑受害者会如何处理
轻则纪律处分,重则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开除公职。如果污蔑受害者,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等等罪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公职人员实施该行为,肯定会从重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