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立案标准是:1. 拖欠工资数额较大.2.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还不支付的.3. 以转移. 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恶意欠薪罪"应单独设立.6.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恶意欠薪”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22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恶意欠薪罪报警有用吗《公安机关立案标准》规定,恶意欠薪具有以下行为的应予立案侦查: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恶意欠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因此,公安机关的说法是有法律根据的,公安机关的做法也是合法履行职权的行为.
什么叫恶意欠薪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涉及到的内容,还没有通过呢,所以,现在还是没有这个罪名的.具体的要等到修正案通过实行以后在判断.个人认为,这一罪名通过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民商事纠纷,用刑法调整,太过严厉了.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楼上的你那个团是干什么的,光知道看一本97年刑法就出来混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
恶意欠薪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下恶意欠薪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一、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下列情形之一的: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的.2、逃跑、藏匿的.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4、以其他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二、造成数额较大行为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行为,比如在指定的期限内不支付的.
恶意欠薪罪司法解释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以转让财产转换为隐藏和其他方法,以避免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资,数额较大,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缴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恶意欠薪罪是.已经开始实施.如发生欠薪行为,首先要向劳动保障局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指令该单位及负责人支付.如仍拒不支付,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恶意讨薪罪立案标准法律上没有恶意讨薪罪,只有恶意欠薪罪. 恶意欠薪罪指的是以转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行为. 恶意欠薪具有以下行为的应予立案侦查: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恶意欠薪罪的调查取证.这种情况,根据新修改后的刑法,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立安机关:公安 劳动部门有义务配合公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