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单亲孩子上户口 孩子上学户口新政策
单亲孩子上户口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二,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离异孩子上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对于离异孩子上户口的问题,目前是没有什么新政策的。给小孩入户可以自愿随父或随母,单亲只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一般情况下: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或是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4、另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选择单独立户,只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即可办理。
单亲孩子上户口新政策我是单亲爸爸,小孩生了妈妈就离开了,可怎么给小孩上户口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 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正常合法出生以及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弃婴,都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二十二条 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
第二十四条 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第二十五条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离婚证》;
(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单亲孩子上户口新政策
单亲孩子上户新政策,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