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提了60万元工资,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缴之前没有实际发放,60万元工资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在2020年度?
更新时间:2021-10-12 11:21:56 • 作者:CATHY •阅读 136
- 尚未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怎么解释12月工资在次年1月发放,可以在上年扣除呢?
- 12月份计提的工资可以在汇算清缴扣除吗
- 一般纳税人,去年12月忘记计提所得税了,但所得税已交,现在怎么处理?
- 关于企业在年末(12月31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是否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请问四川省地税局有出台相关文件吗?
尚未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怎么解释12月工资在次年1月发放,可以在上年扣除呢?
是已经提的工资,不是发放,工资每个月提,在计提以后发放只要企业有闲钱什么时候发都可以。。12月的工资在12月经计提了,已经做进成本费用了。发放工资又不影响利润,影响利润的是已经计提成本费用的工资。
12月份计提的工资可以在汇算清缴扣除吗
如果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第二年5月31日之前发放,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时允许扣除的。我是税务师事务所的,做过很多汇算。
一般纳税人,去年12月忘记计提所得税了,但所得税已交,现在怎么处理?
增值税应补提税金: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若未缴纳,在缴纳时还要: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应当缴纳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
所得税的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是按年计算,按季预缴,全年汇算清缴,在年度申报时申报上就可以了。
关于企业在年末(12月31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是否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请问四川省地税局有出台相关文件吗?
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内的金额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