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做整个医院的活,老板只涨200块钱,怎么办还没有社保? 住院一天补助200的保险
- 一个在医院工作了快二十年的临时工,医院有义务帮她投社保吗?
- 我身上只有两百块钱,没朋友,没工作,我怎么活,也是一个人?
- 我在一个私人老板下干活什么保险都没买这样能让老板陪我的钱吗
- 我给一家私人老板干了整一年了 , 但没有合同没有保险 。要求保险也不给 。
一个在医院工作了快二十年的临时工,医院有义务帮她投社保吗?
自从劳动法实施以后,就没有临时工这一称呼。这名妇女,可以要求医院同工同酬或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并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退休手续。医院有这个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我身上只有两百块钱,没朋友,没工作,我怎么活,也是一个人?
就算有朋友,也不可能养着你一辈子,关键还是得靠自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想办法第一时间找一份工作,从最低做起都没关系,起码你可以养活你自己,哪怕是服务员,也有包吃包住的,只要你靠谱,勤劳一点,绝对饿不死你,想当年,我一个女孩子,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也没有一分钱,照样可以养活自己,从来不花家里一分钱,只要思想独立,经济独立,走到哪里都能够生根发芽!年轻的时候吃一点苦头没关系,先苦后甜!
我在一个私人老板下干活什么保险都没买这样能让老板陪我的钱吗
这个你就要和你的老板好好地谈谈了的,既然是那种私人的老板的话应该是不会给你买这些的,所以应该也不会再额外的补钱给你的
我给一家私人老板干了整一年了 , 但没有合同没有保险 。要求保险也不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为老板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依据以上法律条款向老板提出索赔给你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另加一年的社会保险费;如果老板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免费投诉,劳动局最喜欢做这种劳动纠纷铁案,包你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