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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已提取过1次,再异地购房可否再提取? 北京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已提取过1次,再异地购房可否再提取?北京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

外地买房,已经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了,还能再提取吗

如果有正当的提取理由,符合提取条件,是可以再次进行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已经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了,还可以再提取吗

一、已经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了,是否还可以再提取是要依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政策为准,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是有区别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外地全款买房,在当地提取过一次公积金,还能在北京取公积金吗

因为你在烟台买的房子,当地的公积金已经取出,

你在北京取公积金其实也没必要非要购房合同或发票。

你也可以直接以租房的名义去提取公积金,因为现在政策已经放宽很多了,装修和租房均可以提取公积金

1:异地买房,商贷,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以后再在北京买房算二套吗?(注:如果异地的已经卖掉)

因为你已经在北京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了(无论异地的那个卖没卖,你都提取了),所以你在北京若是买房子是想贷款,那么只能按照二套房方式贷款。若是全款,不涉及到贷款,那么还是首套房。你这个挺复杂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