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法规

补的户口本孩子的名改了,原户口簿能用吗? 给孩子户口本改名字吗

补的户口本孩子的名改了,原户口簿能用吗?给孩子户口本改名字吗

补办一个户口本后原本的户口本还能用吗

补办一个户口本后,原本的户口本也就注销了,不能用。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补办了户口本原来的户口本还能用吗

一,不能用了:

  1,当事人补办户口本的,必须先挂失原来的户口本,才能重新办理户口本;

  2,被挂失的户口本,就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

  3,当事人在新办户口本后,又找到原来的户口本的,应该妥善保管或者销毁,以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户口本的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补办了新户口本之后原来的户口本还可以用吗

户口本要丢失重新办理的新户口本信息和旧的户口本信息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旧的户口本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要是真的出现丢失而且又怕被利用,应该及时补办并作登报处理。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重新补办的户口本 那原来的户口本有用吗

你好!如果补办的新户口本和以前的户口本登记的相关信息没有变更的话,原则上来说两者都可以使用,但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时已经将补发的相关情况记录在案,未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应当使用新签发的户口本办理各类业务,如果又找到旧户口本的,也应该把旧的交回公安机关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