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一份在两人关系友好存续当中相互借款能始终有效合法吗? 买方是两个一个签字
- 合法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二人之间借据是否有效
- 夫妻双方能否签一份协议,其中一方在外借钱,跟另外一方无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 我要提问的是关于借钱给朋友,私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会承认合法的吗?
- 夫妻存续期间相互间的借条有效吗?
合法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二人之间借据是否有效
一、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叫做借条。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规定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由此可见合同法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当然,也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借款时所借款项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拿到了自己的右口袋,既然是自己拿自己的钱,又怎么能叫借款呢?其实对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应予以肯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并同时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借条本身的性质看,借条应当是一方将其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也就是说所借款项应当是属于一方所有的。借条既然是以书面形式确定了的凭证,它显然也满足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因此,从形式上来说,对夫妻婚内借条效力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夫妻双方能否签一份协议,其中一方在外借钱,跟另外一方无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签订协议,如果有必要可以进行公证,增强协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要提问的是关于借钱给朋友,私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会承认合法的吗?
1、一般情况下,私人之间的金钱借贷都是合法有效的。
2、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除了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以外,都是合法有效的。或者还可以说日常生活中,99.9%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3、《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夫妻存续期间相互间的借条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是得不到支持的
假如夫妻立有协议,表示婚后财产属于私人财产,不列入夫妻共有,并且借条所列款项的支出为个人所用的话,还有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