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掉头车道直行与直行道路上变道相碰怎么认定责任? 交通事故左转与直行责任认定
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认定责任
左转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都属于正常行驶,则转弯车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左转弯遇直行相撞责任怎样认定
我的车是牵引下车,由南向北经过T型路口左拐时,和由西向东的一两牵引车相撞。碰撞在我的主车左侧驱动轮后方,碰撞点在黄线以北。对方车头已经越过黄线进入逆行车道。当时我由南向北打开左转向灯进行左转弯,前面也有两辆同型的牵引车左转,当我进入东西方向路段时,对方车辆距离路口足有七八十米开外。但是他一开始没有采取刹车措施,导致最后刹车痕迹二十米后撞在我的主车左侧驱动轮后方。这样交警认为我主要责任。我感觉有些异议。虽然说是拐弯车辆让直行车辆,但是我们并不是在同方向车道,该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指挥,对方车辆应该能够看到前面两辆车左拐,当时就应该采取刹车减速慢行。交通法中也有规定,通过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时应停车瞭望,让右方车辆限行的规定。那我为什么还有承担主要责任呢?请懂这方面的老师给解释一下。谢谢
向左变道与左测直行相撞如何定责
答:如果双方都未违反交通信号或标志、标线,应该是左转车全责或主责。因为交通法有规定:“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