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的期限是多长?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如何处理投诉
更新时间:2021-09-23 11:23:27 • 作者:HAZEL •阅读 4293
招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比比招标信息平台小许为您介绍: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招投标法规定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时间是多长
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投诉举报行政机关答复期限是多少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自收到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行政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要告诉申请人,而且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般是60天内
劳动监察大队是前期处理单位,可多打电话督促一下。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必要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处理期限:
(一)受理:五个工作日之内确定是否受理。对下列三项条件均符合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立案:受理之日即立案
(三)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处理: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