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法规

北京正常缴存公积金提取找北京真言道信息咨询公司帮忙怎样? 北京住房公积金好提取吗

北京正常缴存公积金提取找北京真言道信息咨询公司帮忙怎样?北京住房公积金好提取吗

我今年两月份找中介帮忙提取了公积金,现在想想这是违规的,后悔,现在快一年了,公积金中心还会查到我违

会查到的。

以安顺市为例,依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单位或个人制造虚假证明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其限期退回所提款额及产生的收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由本人持证明材料原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委托提取的,受委托人必须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五,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北京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可以吗

可以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升级之后,并没有取消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政策。升级前为每月提取的职工,升级后仍可每月提取。

但对于初次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未提供按月提取方式,主要是考虑到在公积金缴存业务中,常有单位缴存不及时,以致职工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造成按月提取失败。

若提取失败次数频繁,则会导致公积金提取终止,影响职工正常提取。缴存职工可以每3个月提一次,但若单位缴存比较及时,且职工个人又确实需要按月提取,可在办理每3个月提取一次的手续后,再办理每月提取手续,即可实现公积金按月提取。”

扩展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章,提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北京住房公积金能按月提取吗?

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看到有小广告说可以帮助提取公积金 这个可靠吗?

之前有遇到过这个问题。是我一客户遇到过的。

是这样的。

一般是可靠的,但是他会收取你的费用,提取以后会提成。而且这个提成是很高的哦。

还有一种是让你提前给他钱,提前给一定的费用,那种就是不可靠的。

但是一般建议是不要帮忙提取的那种。

因为在公积金,的那种提取,除非是你本人通过一些途径允许提取的,都是非法的哦。、

住房公积金 如果中间停缴了一段时间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若是在中间停留未满三个月可以补缴三个月的,若是满了三个月,只是对申请贷款有影响。

住房公积金中间停缴了一段时间,停缴了会被封存,你以后公司有缴的话,就从那个公司的再算起,前面的公积金也还在。

另外,职工因工作发生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造成工资关系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会被封存。如果符合《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提取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职工账户被封存后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才可申请贷款。

如果您是上海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如下:  

1、申请范围

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的

2、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3、办理要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4、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5、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6、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 6 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公积金在辞职换工作期间中断了,有以下几种办法处理:

1、账户静置不动。这是一种短暂的状态,因为如果你在同一个地方长期生存,甚至将来打算永久定居,辞职只是一种短暂的状态,不久你就会有新的工作,这个时候只是一个过渡期,以后可以在新的单位重新续交公积金,以前的所交不受影响,这种情况下不许做任何处理,好好找你的工作要紧。  

2、办理提取。办理提取是不少人要面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很多外地人在北上广等大都市生存,辞职了以后如果你想到老家或者其他城市生存,这时候的公积金不能全国联网,因此,如果离开这个地方公积金将会失去作用,你可以在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不难,一般情况下一天能解决所有问题。  

3、房屋购买或者租住使用。现在已经出台了新的政策,这部分公积金可以利用租房来使用,因此,如果你辞职了,并且不会离开这个城市,这时候的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或者买房子使用,这也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不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只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上海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