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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更改农田归属是否犯罪? 私自把农田变成了道路

擅自更改农田归属是否犯罪?私自把农田变成了道路

有人私自修改农田道路违法吗

非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行为。非法占有耕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其二,少批多占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耕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耕地,且数量较大的。引自百度百科。去协商,不成就报警,如果利大于弊就去打官司最好先咨询一下律师,你们的手续,证明是否齐全

改变土地性质是否构成犯罪

得看事件的能不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3、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我的田地被人私自更改了原貌,他是不是违法犯罪了?

只要没更改土地的性质 但对方可能构成民事侵权

乡镇级私自改变农村基本农田土地性质违反了哪些法律

乡镇级私自改变农村基本农田土地性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了。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