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打致他人受伤的,侵害人躲避,交警如何取证?
- 在室内的殴打报警,请问怎么取证呢?
- 当事人躲避出去怎么办? 我被人殴打致轻微伤,他先打人,我还手,但由于自己太弱.他根本没受伤.在笔录的时候他
- 被人殴打,但未造成轻伤,报案的话需要取证么?如何取证?是否需要当事人全部在场?急求!谢谢
- 随意殴打他人致严重受伤如何定罪
在室内的殴打报警,请问怎么取证呢?
殴打他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殴打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以上是殴打他人的特征。
一般来说,证据规格大概有以下几种:询问违法行为人的笔录、询问受害人的笔录、出警的现场笔录(包括伤势的照片、是否使用凶器等)、询问证人的笔录、伤情鉴定报告。
因为对你的情况缺乏细致的了解,所以只能笼统的列举几个比较大众化的证据规格,仅做参考。
当事人躲避出去怎么办? 我被人殴打致轻微伤,他先打人,我还手,但由于自己太弱.他根本没受伤.在笔录的时候他
派出所传唤的作用只是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来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因为当天就放你们走了,所以肯定不会被行政拘留,罚款不来的派出所会送达《处罚决定书》。但是这些和你们之间的民事赔偿纠纷毫无关系,你要对方赔你医药费就得通过诉讼,派出所没有权限也没有义务要要求参与斗殴另一方当事人赔偿你,因为你们双方的违法性都是一样的。
被人殴打,但未造成轻伤,报案的话需要取证么?如何取证?是否需要当事人全部在场?急求!谢谢
都没造成伤害 告了又不会判多大的刑 最多个拘留 但如果对你的精神有所伤害 那倒是另当别论 最好有个人证 没人证也可以告的 但必须是客观上对你精神确实造成了伤害的事情 如果都不是 就免了吧 没结果的 说不定没对他们作出什么惩罚 反而把事情闹大了 还不如自己学点抬拳道之类的教训他们一顿还好
随意殴打他人致严重受伤如何定罪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