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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赔偿了人家8000元的工资是不是应该替我出点钱?

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赔偿了人家8000元的工资是不是应该替我出点钱?

我上班途中出事故 对方全责赔偿了误工费,公司要需要发放基本工资吗?

立即认定工伤 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公司是否应该像我支付薪资

如果你因为此次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误工费可以向对方主张。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里工资应该怎么算

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出勤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由肇事方支付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请问我在下班路上出了车祸,对方以赔偿了,单位该不该支付我的的工资

一事不二赔的。

不属于工伤的,停工期间按病假处理,车祸肇事者已经支付了你的相应误工费;

如果属于工伤的,公司在停工期间支付你的工资,而公司转而向肇事者请求赔偿。

因此法律上说,你是不能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