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判决时用了没有原件的书证及涂改过的书证在民法通则中违反了哪条规定?
更新时间:2021-09-08 11:33:48 • 作者:KATHRYN •阅读 116
民事诉讼,原告提供涂改书证,法庭是否没收伪证
民事诉讼中,原告提供的书证如果涂改过,法院可以不做认定,不支持该证据。
原告没有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法庭是不能轻易没收书证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伪造的。
法院调取的证据原件在庭审时不出示违反法律程序吗
无论是依职权调取,还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取,法院调取的证据原件,都应当在庭审时出示,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如果不出示原件,当事人无法质证,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是错误的。如果该证据被采信,就属于程序错误,如果上诉,应当发回重审。如果已经生效,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被涂改的证据在民事纠纷中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被涂改的证据的真实性法院一般不会认可
借据涂改了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是谁涂改的
如果借条是伪造的,则没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
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均有详细的规定,建议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