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借给李某五万元,还款期间届满前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王某欠李某5万元
更新时间:2021-09-07 19:28:45 • 作者:TONY •阅读 8758
- 王某2001年向李某借钱5万元,约定一年后还钱。1年后王某未归还李某5万元。
-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A.胜诉权 B.起诉权
- 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说明一年后归还,一年后李某拒不归还借款,王某多次索要未果,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
- 民法 诉讼时效的问题 求详解和答案
王某2001年向李某借钱5万元,约定一年后还钱。1年后王某未归还李某5万元。
那要看李某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确实借过李某5万元钱了。证据就是借条,录音,或者证人之类的。如果都没有,并王某也不承认了,那就没有办法了。 我给你出个主意啊,你可以让李某给王某打电话,或者是法庭下跟王某说,让王某承认确实借过钱,然后把这段话偷偷录下来作为证据。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A.胜诉权 B.起诉权
胜诉权,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只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消灭,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
丧失胜诉权意味着,即使在原告证据完全充分能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是在原告的诉讼时效届满时会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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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说明一年后归还,一年后李某拒不归还借款,王某多次索要未果,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
C
民法 诉讼时效的问题 求详解和答案
AB错误,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由当事人提出才会审查。
C正确 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自愿返还的,债权人仍有权接受,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只是丧失胜诉权。D的错误在于不是判决,应当是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