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强制母亲遗产来还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有财产,法院是否有权强制处置,给丈夫还债
- 债务人死亡可以同时以继承法起诉债务人父母子女以遗产还债不足部分妻子按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 已婚子女欠款,法院有权执行父母或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吗?
- 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有财产,法院是否有权强制处置,给丈夫还债
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对夫妻共同产出做出规定。像是房屋这种不动产。不管登记的是谁的姓名,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当你丈夫单方欠债,法律上先是拟制你们夫妻离婚,是种假设的状态,进行财产分割,然后清偿债务。但是应该留下你们生活必须的费用。如你所说处分房屋是合法的。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超过房屋价值1/2,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了 。立字据在法律上只能约束你们夫妻,对第三方无约束力,也就是说,字据怎么写是你夫妻的事情,法院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咨询都是免费的
债务人死亡可以同时以继承法起诉债务人父母子女以遗产还债不足部分妻子按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首先,起诉妻子以共同债务是没有问题的,婚姻法解释二有相关规定;如果父母子女有继承债务人遗产的,也可以起诉,但清偿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没有继承的就不需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已婚子女欠款,法院有权执行父母或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吗?
1、朋友可以以代单位名义出具的借款条为理由抗辩原告诉讼主体错误。你朋友需要举证单位的工作证明,拿出当初以单位名义签收的收货单等。
2、如果法院认定借条是属于个人行为,被判个人承担债务。则法院会执行你朋友名下的现金或资产。妻子有可能会被法院裁定为共同被告人,但一般不会,如果被裁定,法院也会先发裁定书给妻子。
3、父母对子女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能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根据现施行的《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
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15年2月4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465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关于案外人法律上没有给出说明和解释,百度百科的案外人专指除当事人以外,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此类人不参与案件,但与案件的判决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因此,夫妻任何一方,符合案外人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