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收到判决书,而且之前并没有参加如何审判,却半年后让执行,而且不知情?
当事人未收到民事判决书,确被法院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请问合不合理,依据是什么?
如果之前已经参加法庭审判,而法院判决书送达方式又合法,视为当事人已经收到,到期后是可以执行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没有收到民事判决书却收到了执行通知怎么办?
应该不会吧?!这些都是怎么法官的?如果是这样,法院的判决书没有送达当事人,那法院的判决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在没有收到判决书的情况下,当事人的15天的上诉期还没开始计算,判决还没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就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属于程序违法,何来的执行呢?
法院的判决被执行人没收到怎么办,怎么让其执行
法院的判决书被执行人没有收到,原则上不影响对判决的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有权提出执行异议,能否中止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被执行人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可能是因为庭审时自己没有到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这就造成法庭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这种情况当事人虽然不知道判决结果,但法院的执行人员一旦找上门,被执行人按照法定义务履行判决也就在所难免了。
被告没接到判决书能执行判决吗
你好,因为判决书上会有败诉方的自动履行期限,通常应在履行期限过后仍未按判决内容履行的,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既已作出了判决,就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的,请及时与法院联系判决书的送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