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迁,户口迁出后还能不能拿到房子? 户口在拆迁地没有房子
我老家要拆迁了,我户口迁出了拆迁还能分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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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事人在户口原籍地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房屋拆迁本身的补偿;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当地的,是不能再享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分配房屋)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老家拆迁了,但我的户口迁出了,能分到房吗
你好,不一定的,这个主要根据你所在当地的相关政策。从法律层面上讲,城市拆迁房的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户口没有关系。而拆迁安置与户口有一定的关系。
在实践中,对于房屋面积小而且人口多的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一个原则性规定,即第十八条。即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
拆迁后户口迁出,安置房还能拿到么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房子拆了户口已迁出还能迁回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