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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4月15日入职的,2017年6月公司才买社保给我合法吗?2021年8月9我离职了

我是2017年4月15日入职的,2017年6月公司才买社保给我合法吗?2021年8月9我离职了

你好,我在公司二零一六年四月14号入职,公司从七月份才给我买的社保

可以的。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请问我于2017年2月15日入职,单位自5月为我交社保,每月发工资8000,年终发13万,2018年7月8日提出辞职。

没双倍赔偿

工资单位按月按时发放就合法

年终奖什么时间发放看双方合同约定

按你描述,个人主动辞职,单位也不存在要支付赔偿的违法用工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在我入职的6个月以后才给我上社保,我想问一下除了要求公司给我补缴以外还可不可以要求给我经济赔偿

是呀,如果走仲裁之路既费时又费力,公司能赔你钱已经很好了,好多人只能自认倒霉了呢!

不过赔钱和补缴都差不多,就六个月说多不多。不过个人建议还是补缴社保来得划算!

大家好,我是2017年5月入职到公司,当时到公司的时候,公司给承诺的一个月内签合同和交社会保险,到

不包赢,如果劳动仲裁你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出勤卡之类

可以要求入职第二个月起因为没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补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