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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门对案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通知本人拿材料并写自书材料?

纪检部门对案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通知本人拿材料并写自书材料?

纪检委要求写自述材料是要求当事人手写吗

纪检委要求写自述材料不是要求当事人手写。单位税务案件会计要写当事人自述材料是为了诚信、保证当事人所说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询问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当事人,就有关涉税事宜填写《税务案件当事人自述材料》,并由其在自述材料中签章、押印。

扩展资料:

特点:

(1)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因而当事人可能具有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2)当事人一般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

(3)当事人陈述的复杂性,体现在当事人陈述的不同内容和不同功能上;

(4)当事人陈述的调查方法,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略有不同。前者采用独立的调查方法;而后者则采用和调查证人一样的调查方法

关于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的争论

(一)当事人陈述不能作为证据(西方的传统理论)

1、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由于他们的诉讼地位,他们对案件事实的陈述缺乏可靠性,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而应视为证明的对象;

2、要求当事人陈述与自己不利的案件事实,未免强人所难;

3、没有人能为自己的案件作证。

(二)当事人陈述可以作为证据

当事人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们陈述所反映的案件事实,最为直接、具体、全面和系统,有利于审判人员借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1、当事人是发生争执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于它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及发生争议都更加了解,陈述较之其他诉讼参与者不仅全面,也更深刻;

2、当事人涉讼后一般都希望案件得到公正解决,因而一般能够做到实事求是的陈述。

我国的现行立法和前苏联一样都采取了这种做法。

在这里必须注意当事人和证人不同,当事人不负有必须陈述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当然,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赋予当事人的说明义务。

(三)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证据,端赖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些内容可以作为证据有些不能作为证据。英美法系的一贯做法,大陆法系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1933年民事诉讼法以后,就采取了类似的方法。

当事人陈述的功能

(一)当事人陈述功能的历史变迁

1、前资本主义时代,法定证据主义,纠问制当事人作为诉讼的客体和被询问的对象,当事人不具有确定审判的范围、对象的功能,完全是一个证据方法。

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不承认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功能

(1)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比较重视物证、书证等的功能;

(2)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目的不仅是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且约束裁判者的审理。裁判者不能主动地询问当事人,更不能强制当事人为陈述。

(3)自由心证的要求是裁判者必须以证据支持自己的确信,如果仅有当事人陈述,而没有其他的证据,裁判者的确信难以被认可。

3、新时期当事人陈述功能的分化

一方面承认当事人在诉讼请求的确定和案件事实审理范围确定方面的决定权,同时也赋予裁判者主动地发现案件事实的责任和义务。

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

(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

在采职权探知主义的案件中,当事人陈述不具有确定审判范围的功能,但也可以大体为审判机关指明案件事实审理的方向。

在此注意的另一问题是,当事人陈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新机能。

作为确定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向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听取;是指法官为明了案情,就有关事实上及法律上的事项对当事人进行发问,使当事人就一切重要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充分说明的程序制度;

作为证据形式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询问。当事人询问是以询问当事人本人作为重要的证据方法,并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询问的程序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当事人陈述

纪检委调查案件,什么情况下会移送

一、根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相互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  》第二条、要严格按规定移送案件材料:

    1、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需由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和查处的案件,或在党纪、政纪处理之后,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2、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相互移送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有关材料,要坚持同级移送,分级查处的原则。互相交接有关案件材料,必须正式办理移送手续。收到移送材料后,要积极受理,详细登记,及时审查处理。决定立案查处的,应在结案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移送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或函告移送单位。

  二、事实上,实践中,由纪委自己决定:

  出于政绩考虑等原因,有些案件,纪委是不想移送的。加上受部门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因素影响,致使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有的领导或办案人员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认为纪检处理过,就不必移送检察机关了;有的,被人找了,想将大事化了,小事化无,最多也只是一个党纪、政纪处理。办案中存在着办“人情案”、“关系案”。

  当然,客观上也存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的立案标准、认定事实和证据等执法认识不统一,也使得有些案件不能及时移送。

请纪委出具关于相关案件的情况说明的函怎么写

你有什么资格要求纪委出具案件的情况说明只有上级纪委有权力这样做而上级纪委不会没有人写这种函的所以我认为你是骗子

纪检机关接到举报材料给举报人出具收条?

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成功的,因此,各级纪检机关会依法依纪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1、我没有查到法院纪检部门收到投诉要出具收条的规定。以及税务违法发生的过程。会在庭审笔录上写清提交的是原件或者复印件,市纪委请您举报信箱: 欢迎提供线索,应当分别单独进行, 举报案件应当尽量说清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税务违法主体。 一般来说,违法时间地点和违法方式方法,我瞎猜的啊,提供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如果你发现有违规打击举报人行为, 《行政监察法》等有相关的规定。当然有些匿名投诉信不见得都会及时处理或者受理,是维护检举、控告人权利的重要措施,还可以构成犯罪。 在庭审质证阶段,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或反映问题时,一、法院在接受证据的时候是不会出具收条的,在庭前提交的证据一般都是复印件,一是,如果受理了会初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