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仁平案件如何处理的?
胡文海案中的“崔副书记”怎么处理的?
崔副书记是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 那案子发了 之后 给的是 记过处分 现在在河北某县 任地委书记 理论上是升了 没办法人家是官爷。
事情:
2001年10月26日晚上,在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一个有着3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村里和附近有很多煤矿的村庄,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恶性杀人致14人死亡案,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9户人家、8男6女被杀,3人重伤。血案之残酷令人震惊。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时30分许,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杀人是为“除掉贪官”?
“李利生家关着门,估计是锁住了。我听见他老婆跟他说话。我说,利生,开开门,我是文海,找你有点儿事谈一谈。他说,文海哥,你进来吧。门一开,我就端起枪来。我一端枪,他就害怕了,说文海哥,不是我,全是胡根生指使的。我说你早干啥来?我给过你机会 ”胡文海法庭供述。
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是胡文海此次报复杀人的最后一个目标。胡文海开枪打死了李利生夫妻及其16岁的女儿,终于完成这场疯狂杀戮。 下面是胡文海被捕后与警察的一段对白: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14个,胡文海:14个?打伤不止吧,打死不知几个。还有一些不在,在的话,还干他。警察:你知道后果吗?胡文海: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晋中市公诉机关及法庭将胡文海杀人的原因定性为“报复杀人”;而胡文海则始终认为自己做的是“除掉贪官”之“义举”。
胡文海被打,有人调解:缝一针给1000元。
1996年夏天,胡文海曾被同村高家兄弟打伤,这起伤害案堪称两年后他在大峪口村大开杀戒的导火索。
1996年6月19日晚9时许,胡文海在自家果园里浇地时,被相邻地块的高彦苏、高彦堂兄弟手持铁锹朝脑袋劈来。手无寸铁且毫无防备的胡文海,脑袋被劈中两锹;当第三锹劈来时,他赶忙用手去挡,结果这一锹劈在了他手臂上。胡的弟弟胡青海见状,飞奔过来,拼死将其兄救下。
事后胡文海没有报案,据他说,是因当时没有第三方见证,担心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以“浇地纠纷”为由,轻率处理。
胡文海坚信这绝不是什么“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强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户,而高家兄弟是十五六年前从河北省井陉县迁移此地的,独门小户,两家平时没有什么矛盾,浇地当晚亦未发生口角。但从高家兄弟的动作来看,他们是要把他“往死里闹”,所以,胡文海认为高家兄弟背后一定有人指使;他们是要“暗杀”他胡文海,“杀人灭口”。
有两处蹊跷似乎也证明了胡文海的推测:一是事发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连夜搬走,不知去向;二是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 所托,前来调解此事。
“胡根生说利生说了,缝一针给你1000元,缝23针给你2.3万元,我说我不是要钱,我跟利生关系也不错。我就是想知道,到底为什么要往死里闹我?是谁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闹我?”胡文海法庭供述。
胡文海怀疑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等人指使高家兄弟“暗杀”他,并偷偷展开调查,但没有找到确凿证据。据原煤矿矿长刘海生说,此后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苏三四次,逼他说出受谁的指使,但高彦苏没说。
至于胡根生等人为何要“暗杀”胡文海?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曾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贾告状前,曾找胡文海商议过,因此胡文海便成了胡根生等人的眼中钉。 最后2个死刑,一个无期。死的不值啊,3个热血人士换几个贪官,社会的耻辱。
李沛瑶的案子怎么处理的
处理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审理查明:张金龙,18岁,原系警卫李沛瑶副委员长住所的武警执勤战士。1996年2月2日凌晨4时许,张金龙利用值勤之机,潜入李沛瑶的寓所行窃,被李沛瑶发现。张金龙唯恐罪行败露,即起杀人灭口歹意,持菜刀向李沛瑶头部等处猛砍。李沛瑶奋勇搏斗,终因身体多处受伤,急性大出血死亡。张金龙作案后携带窃得的人民币700余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6万元的照相机、皮衣、手表、首饰等物品逃跑时,院内的另外两名武警值勤人员发现情况异常,当机立断,将其扣留并移交公安部门。
法庭认为:张金龙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罪行败露后又故意杀人,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凶残,应依法予以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2月22日杀人案怎麼处理的
通过警民的通力协作及微友的迅速响应并转发,当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归案,目前,平江县警方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案情审讯,案件详情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当年银广夏事件具体是怎么处理的拜托各位大神
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调查审理,1996年7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终局裁决:认定银广夏三家中方股东“采取了一系列不正当的手段,使申请人丧失了合营者的法律地位”,并在既未知会外方合营者又未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单方面以合资公司的名义委托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所进行的验资报告是无效的。依据密苏尔公司(香港登宝山公司的"继任者")出具的原始出资发票单据,仲裁庭认定登宝山公司实际出资160万美金。最终,仲裁庭一致裁决三家中方股东应赔偿密苏尔公司实际投资损失160万美元。 银广夏三股东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随即,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对此案重新仲裁。1998年6月,仲裁庭再次做出裁决,维持原来的裁决意见不变。 银广夏三股东依然十分强硬。随后,合资公司中方两股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申请。1998年12月,深圳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后,认为其申请理由均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的申请。 1999年2月,深圳市中院做出民事裁定,依法驳回合资公司另一中方股东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请求。 2000年2月,合资公司中方三家股东再次联合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要求。同样,二中院依法驳回。 令人不解的是,公司所涉如此重大的诉讼事项,遍查银广夏所有的公告与中报、年报,不见只言片语。 无法执行的裁决 两份裁决书、三份法律裁定书均为终审裁定,香港密苏尔本以为长达7年的纠纷已告结束,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却更加令人意想不到。 由于银广夏三家中股东拒绝履行国际仲裁裁决和我国法院的终审裁定,拒不赔偿香港密苏尔,2000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并冻结了三家中方股东,即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深圳兴庆电子公司所持的共计1000万股银广夏(0557)法人股。 但执行工作却突然到此为止了。由于密苏尔公司为印尼华侨出资所办,中国侨联为密苏尔公司的郑淑铃提供了法律援助。侨界全国人大代表朱添华将此事反映到有关部门。在给予朱添华的答复中,该部门称“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应当依法不予执行,现已函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照办”。记者在采访中获知,此部门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 在此期间,银广夏现任第一大股东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深圳兴庆电子公司与上市公司银广夏(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联合上演了一出“自己告自己”的诉讼闹剧。 2000年5月,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兴庆电子公司以合资纠纷为名向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银广夏,密苏尔公司则被作为第三人被同时告上法庭。令人感到迷惑乃至滑稽的是,除第三人密苏尔公司外,两名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同一人:即现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张吉生。 之所以要“自己告自己”,银川中院的判决让人一目了然--法院确认上市公司在1991年2月前已向密苏尔公司支付设备保证金96万美元,因而裁定密苏尔公司返还原告设备保证金96万美元及利息。 作为第三人的密苏尔不仅成了实际的被告人,而且银广夏利用被告方的转移,再次将密苏尔置于不利的地位。 密苏尔公司自然不能接受这样荒唐的审判,随后上诉。2000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撤销银川市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宁夏高院指出:“原审法院没有理顺本案的法律关系,忽视了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