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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死了,怎么才能过户给儿子? 农村宅基地父亲可以过户给儿子吗

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死了,怎么才能过户给儿子?农村宅基地父亲可以过户给儿子吗

宅基地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我应该如何继承?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死了,怎么才能过户给儿子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过户操作:

一、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的操作宅基地作为我国无全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传都有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居民基于特定的社会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定会对他的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的人员。转让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也将发生变化。

二、宅基地使用权过户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

三、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

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

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宅基地是政府给予农民用于住房的修建的土地,是农民特有的福利。但是虽然农民拥有使用权但是宅基地的最终的归属都是属于集体经济。所以如果宅基地使用权过户是有一定的法律限制的,并且宅基地权过户后,宅基地权的所有者也将发生变化。

农村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死了怎么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就可以,到你们当地管理房产证的单位去问问流程怎么走。

房产过户给子女新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了,我和弟弟还有母亲2016年重新把

这不是过户,这是家庭延续户主自动发生变化,家庭延续一般情况下是儿子成为户主,保持家庭继续发展,不是一个儿子的,弟兄们分家各自成家立业,组建家庭,常规情况下用不着提及女儿。房屋虽然是花了钱,投了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不具备财产的定义,不是财产,因为宅基地有一户一地的政策,符合这个政策,这就是一家人的家,就不要借用其他法律概念了,如果不符合这个政策,就会符合收回规定,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宅基地,房子就要放弃了,这更谈不上是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