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李晓锋拍来购的案件结案了吗怎么?
刑良坤案件的详情,谢谢
案情介绍:
刑良坤,现年53岁,居住大连,我国著名的陶瓷艺术收藏家和鉴赏家。作品被誉为“三分人工,七分神力”,被故宫博物院、英国维多利亚博物馆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博物馆收藏。由于他的作品向来只送不卖,本人又性情张扬,所以被称为“世界陶王”、“陶瓷狂人”。
“吊球”是其代表作,自称历时10年做出,无人能仿。正因为如此自信,2006年4月1日,其在接受央视7套《乡约》栏目采访时,面对全国观众,拿出自己的作品——五层“吊球”夸下海口:这是我第一件作品,到现在还是世界之谜,这里面不是拿铁丝绑上的,是死环套扣,一个一个包在里面,到现在没有人摸索出来。如果有人仿造出来,就把自己位于大连市中心的三层小楼,共计2000平方米,价值1600万元的“刑良坤艺术中心”送给谁,还包括里面的资产。
事情还真有那么邪门,一洛阳陶瓷爱好者孙震这小伙子就较上了真,今年年初,他仿造出了此作品。其要求刑良坤兑现承诺未果,就于今年6月8日,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8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内容具体、确定。是刑良坤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构成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原告孙震则以其行为对要约进行了承诺,“五层吊球陶瓷制作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判决刑良坤履行义务。
笔者意见:电视节目中夸下海口不算悬赏广告!
仅就一般的要约与承诺的要件来看的话,刑良坤在电视节目中夸下的海口确实内容具体、确定,好象也是也是刑良坤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构成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应当受到其意思表示的约束。其后原告孙震则以其行为对该要约进行了承诺。洛阳 “五层吊球陶瓷制作合同”似乎依法成立并有效。
但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央视7套《乡约》节目作为公益节目,本身有创作的过程;而且别人仿造成功对于刑良坤没有什么利益,相反却要承当很大的义务。这对于刑良坤是极不公平的,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表示,他的表示是真实的吗?除非他脑子有问题,不然肯定是不真实的。如果精神有问题,那么他说的话也就没有效力。
其次,央视7套《乡约》节目作为公益节目,该节目本身的定位就是突出艺术个性的张扬,本身有创作的过程,电视节目根据需要对采访材料进行剪辑,组织,是不完整的。从而,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表示可能与原意有很大的差别。刑良坤在节目中的夸口只是其对于自己的作品艺术的自信,显出自己的水平,其接受访谈的行为不能认为是广告行为。
再次,从悬赏广告的性质来说,应当是要式行为,有书面的文件,口头的言语,一般不宜认定为悬赏广告。如果把口头的言语认定为悬赏广告,在现实中会有很多麻烦。
综合以上三点,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有待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