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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打伤我使我受伤,我能还手吗?(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别人打伤责任都在我么)

别人打伤我使我受伤,我能还手吗?(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别人打伤责任都在我么)

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别人打伤责任都在我么

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一、这种情况不属于自卫打架的时候,如果一方将另一方打伤,且达到轻伤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一方的刑事责任。二、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般认为这是一种互殴行为,不存在正当防卫,各自承担刑事责任。首先要看公安伤情鉴定的结果,如果受害人构成轻伤以上,加害方需要负刑事责任。

有人打我,我能还手吗

可以防卫还手,如果对方下狠手或者拿着凶器,你可以还手,不然就只能等挨打或者被打死,如果对方什么也没拿打的你,而你又报警了,你又把对方打坏了,那就是你的责任了,除非你们打架的地方有监控或者有人证,那样子你的责任还小点

别人打我,我还手.我没事儿,别人受伤该怎么办

如果确实是好几个人有预谋地欺负你,你把他们其中2个打伤了,最多只能是防卫过当。但如果你当时人身安全确实受到明显的威胁,你果断地打伤几个,以削弱对方力量,起到间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目的,应该只是正当防卫,不应视为防卫过当。这么处理,是为了事态简单化,毕竟你把人家打伤了。只要你承认自己也有错,赔偿人家一点钱(协商确定),就有交待了。现在的情况对你不利的是,对方人多,众口铄金,不承认当时对你的安全威胁。所以,你需要证实当时你的人身安全确实是受到威胁的。建议你决不要轻易承认自己也有过错。你可以当做的面,与对方共同回忆当时的情景,把握其中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比如说,对方人多,对方来势汹汹、咄咄逼人,给你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当时对方谁谁谁说了些什么,几个人如何站位,对你推推搡搡,叫你没有安全感)。然后是对方先动手打你的,对方人多,你无法回避他们,好几个人都出手打你(包括对你推推搡搡的,也算数)。最后你得强调,自己无法回避,也不想就这样受到伤害,被逼无奈才还击的(注意,是还击,而不是打人,这很重要)。当时自己还怕急了,下手自然就很了些,没有考虑到后果。但当对方那2个人受伤后,竟然达到了制约对方伤害我的效果。这分明是正当防卫起到了作用,何错之有呀!

有人打我我还手将他们打伤用赔钱吗?

如防卫并无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话,不负法律责任。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