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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代办员没档案怎么退休?(没有档案职工怎样办理退休)

储蓄代办员没档案怎么退休?(没有档案职工怎样办理退休)

没有档案职工怎样办理退休

没有档案肯定是没办法办理退休的,你只能想办法补档案,一般补档案的流程如下:

首先,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其次,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

第四,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最后,如果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工商局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

如果能提供以上资料,职工可以到市档案局办理查询补办相关手续。

没有个人档案,以后怎么办理退休

如果没有人事档案的话,就没有办法对你进行工龄的评价。你去社保那边问问。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没有档案如何办理退休

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没有档案,不能认定参保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要实际缴费年限满足当地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标准即可,即按照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审批并依此核准养老保险待遇。

没档案退休怎么办理

看来你母亲的档案是在劳动局丢失的,因为档案没在劳动局,不可能让你母亲在劳动局一直自己交的养老保险。

这种情况可以补档。

1、去档案馆查找入厂凭证,因为你母亲参加工作时人员调配仍属于计划分配,工人参加工作均有劳动局调入手续,一般在当地档案馆可以找到;

2、在原工作单位查找每年的原始凭证,如录用手续、工资表、工人名册等等,这些都是补档、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

3、然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各种查询到的相关资料去劳动局认定劳动关系就行了;但是临办理补档前最好先咨询劳动部门需要补档所需要的资料,防止走弯路。

需要提示您的是:

1、档案丢失劳动局有责任,如果你没有劳动关系、即没有档案怎么能交养老保险?特别是企业破产后,档案均上交劳动局的档案代理中心(除非企业没上交);

2、如果档案补不了、即劳动关系不能确认,你母亲不仅仅“没档案不能办退”,还将丢失1992年以前的工龄,因为92年以前参加工作工作的年限国家规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那就太亏了;

3、即使查不到原始凭证,也应与劳动局协商,将以前交的养老保险进行认定;如果缴费年限已经超过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政策;如果不够可以补交至满15年,这样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