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告有效期未满60天提前38天下裁定是否违法?(法院的执行公告为什么有六十日的公告期)
更新时间:2021-08-12 11:34:09 • 作者:DARLA •阅读 1009
法院的执行公告为什么有六十日的公告期
公告期为60天,是法律规定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期满60天还可以上诉?
公告期满60天视为送达,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条文: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
判决书公告送达期限为60天,但要扣除其中的节假日吗? 请专家和高手指教!多谢!
公告期限不扣除节假日,判决书公告一般需要从见报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
不少于60日。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