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的收费透明吗?会不会乱收费?(上海律师费)
上海律师费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如果“需要赔偿费用最多不会超过2.5万”是国家规定的话,法院很难支持你的主张,风险代理也难以获得更高的赔偿费,风险代理没有必要。
如果“需要赔偿费用最多不会超过2.5万”不是国家的规定,风险代理需要斟酌,你获得更高的赔偿费的几率有多大?不能完全听律师单方面的口头解释,因为他们不是法官(律师业职业道德普遍……)。
如果不进行风险代理,按《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律师服务费有两种收费方式:
①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规定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上海分为五段: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1亿元以上。五段比例分别是: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5%-7%;3%-5%;1%-3%;0.5%-1%。】
假如你主张赔偿费用不超过2.5万,律师服务费则按3000元收取。假如你主张诉讼标的额10万元以上,律师服务费按照规定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收费就比较高。
②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关于律师费由对方支付的主张,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别完全相信律师之言,要慎重行事。
以上请参考。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哪些?听说申蕴和律所不错是不是真的,家里有个纠纷想找下地址?
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同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办事费是基于委托关系发生的民事代理费用和刑事代理费用,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用。申蕴和律师事务所不错,长期在居委会,法律援助等有名望,地址的话在武宁路19号丽晶阳光大厦12B的申蕴和律师事务所.
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要花钱吗?
你好,一般不收取费用的
上海律师收费标准
具体不清楚可QQ联系:372702297 或给我留言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 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