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法规

民政局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给我登记了?我可以要求撤回吗?(怎么撤消没经过本人的结婚登记)

民政局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给我登记了?我可以要求撤回吗?(怎么撤消没经过本人的结婚登记)

怎么撤消没经过本人的结婚登记

没有自己的签名是不合法的,应该视为无效

我的结婚证不是我本人签的字,办结婚证我完全不知,能不能可以撤销呢,怎么样才能申请撤销呢

申请可撤销的婚姻在我国只有一种,是由于一方被胁迫组成的婚姻,其他的只要你不存在婚姻无效的事由,是不允许申请撤销的。你可以去当地民政部门,如果不行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不经过本人的同意民政局把离婚证办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民政局办过离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协商一致,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还可以撤回吗?

你说的“撤回”是什么意思?你所说的“双方协商一致”是什么意思?指的是不离婚了?

根据《结婚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登记手续是在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是在民政局。

如果针对你的表述只能这样回答你:离婚协议应该是可以撤回的。但如果你们已确实离婚,只不过还需要修改原先的离婚协议内容,那也用不着撤回,只需再签订个补充协议就成。

一句话,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撤回,可直接向你刚办过离婚登记的机关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