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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签举证不能承担责任承诺给法院吗?(任何民事诉讼当事人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吗?有什么例外吗?)

有必要签举证不能承担责任承诺给法院吗?(任何民事诉讼当事人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吗?有什么例外吗?)

任何民事诉讼当事人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吗?有什么例外吗?

任何民事诉讼当事人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但也有例外,比如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案件,就是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这叫举证责任倒置,意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不能要承担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公司要想否定邱某是在上班后,偷偷外出购买香烟而遭遇的车祸,必须要提供证据加以证实。如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身的主张,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要承担举证不能所应承担的后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即:“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怠于配合提供鉴定证据是否应担举证不能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作出不利的判决,让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举证责任任由法院、当事人分担?

举证责任一般是指相关当事人负责举证,否则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准确一点是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本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但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案件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不承担举证责任,只是根据举证责任对当事人进行认定。

举证责任针对的是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但不代表另一方就不能举证,一般为了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不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也会积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