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签订的担保合同2021年起诉按连带担保吗?)
- 2020年签订的担保合同2021年起诉按连带担保吗?
- 2021年前写的借条,担保人承担责任是是按新法还是以前的连带责任?
- 2021年担保人还负法律责任2o20以前担保的借条是否能用新的担保法律?
- 2020年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2020年签订的担保合同2021年起诉按连带担保吗?
连带不连带和签订时间没有关系,而是看你合同约定条款,有明确约定属于连带责任关系的,自然是连带担保,还有,如果对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来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前写的借条,担保人承担责任是是按新法还是以前的连带责任?
看新法的执行时间。若借条签订在执行时间之前,按旧法算连带责任;在执行时间之后,按新法。
2021年担保人还负法律责任2o20以前担保的借条是否能用新的担保法律?
2020年以前担保的借条,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可以用新的担保法律去处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因担保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一般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